湖北郎旭照明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电池组件生产线设备一套
招标/出让单位
京山县人民法院
金额
起拍价 520000元
保证金
35000元
加价幅度
1000元
所在地
湖北-荆门市-钟祥市-西环三路郎旭照明有限公司厂区仓库
资产类型
生产设备
数量
1台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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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/竞拍时间
2020/6/3 10:00:00
拍卖结束时间
2020-04-04
命中关键词
组件生产线太阳能光伏光伏发电
摘要
京山县人民法院|当前价 52万|地区 湖北|1066人围观|拍品名称 湖北郎旭照明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电池组件生产线设备一套 依据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半自动层压机1台、电池片测试仪1台、组件测试仪1台、全自动装框机1台、激光划片机1台、太阳能板组装台2台、全自动层压机1台 拍品所有人 湖北郎旭照
标的介绍
变卖 须知 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将于 2020年4月4日10时起60天(延时的除外),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(网址: http://sifa.jd.com/2328 )进行公开变卖活动,现公告如下: 一、本《变卖须知》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,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,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。 二、本次变卖活动遵循 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守信”的原则,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。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,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 三、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,其外观、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。本院对其外观、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,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,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。 四、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。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,可委托代理人(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)进行,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京山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;竞买成功后,竞买人(法定代表人、其他组织的负责人)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京山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。如委托手续不全,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。委托手续应于 2020年3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,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。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,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五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,应于 2020年3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,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,逾期不提交的,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。 六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,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。 七、本次变卖活动,变卖期为 60天,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,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